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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章程

發布日期:2018-03-19   點擊量:

序 言

球王会体育官方app(以下簡稱學院)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内務部幹部學校。1983年11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1995年5月,民政部成立民政部培訓中心,與學院合署辦公。1997年9月,中國假肢矯形技術中等專業學校并入學院。2007年6月,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球王会体育官方app,開展全日制學曆教育。2010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民政部管理幹部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中國假肢矯形培訓中心、球王会体育官方app整合為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并加挂民政部培訓中心牌子。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院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大學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為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簡稱為“社管院”。英文名稱為Beijing College of Social Administration;縮寫為BCSA;

學院法定住所地為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路甲6号,設有北京大興、河北燕郊兩個校區辦學。

第三條 學院是實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自主辦學和管理,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學院是由民政部舉辦,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舉辦者依法對學院辦學行為進行指導、監督和規範;任命學院院長、副院長和其他按幹部管理權限應由舉辦者任免的人員;考核和評估學院辦學水平和辦學質量。

舉辦者依法保障學院辦學自主權,為學院改革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依法保障學院辦學條件,為學院提供穩定的辦學經費及資源支持;支持學院依法自主籌措、管理、使用和處置财産和經費。

第五條 學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面向民政、服務社會,面向基層社區、特殊群體和特殊行業,培養社會管理、社會服務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專業人才。

第六條 學院遵循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實行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堅持德技并修、工學結合的育人機制,着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民政事業發展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七條 學院實行中國共産黨球王会体育官方app委員會(以下簡稱學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

第八條 學院依法行使下列辦學自主權: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制定學院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

(四)依法開展與境外學校及其他機構之間的科學技術文化交流與合作;

(五)确定教學、科學研究、行政職能部門等内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決定其權責配置;

(六)招聘人才、評聘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調整津貼及工資分配;

(七)設置和調整專業,制定招生方案,調節專業招生比例,多樣化選拔人才;

(八)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九)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學院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接受舉辦者和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标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适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六)履行民政部培訓中心的職責;履行民政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職責;履行民政部社會工作研究中心的職責;履行全國民政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的職責;履行中國社會工作學會秘書處的職責;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學院同時開展學曆教育和非學曆教育,主要開辦專科層次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探索更高層次的職業教育,舉辦高等成人學曆教育及職業培訓,努力形凯发注册業資格認證與學曆教育融通的多形式、多規格、多層次的辦學模式。

第十一條 人才培養是學院的根本任務。學院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目标,重視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愛心美德教育。努力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和職業精神,把工匠精神融入到教育教學的全過程,增強社會責任感和社會适應性,樹立終身學習理念。

第十二條 教育教學是學院辦學活動的基本内容,學院依法接受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切實加強學校内部督導體系建設,強化學校教學質量保障,優化學校内部治理,建立教學運行體系、質量監控體系和服務保障體系。

第十三條 科學研究是學院辦學活動的重要内容。學院通過科學研究來促進知識更新和專業建設。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學院黨委是學院的領導核心,履行黨章和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規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院發展方向,決定學院重大事項,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院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學院黨委履行以下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

(二)保證辦學方向,保證依法治校,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完成;

(三)領導學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師生頭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學院意識形态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防範和抵禦校園傳教滲透。維護學院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四)讨論決定學院内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内部組織機構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五)讨論決定學院的改革、發展、穩定以及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

(六)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發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院風學風教風。

(七)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支持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依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八)領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衆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九)加強學院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工作;

(十)讨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第十五條 學院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讨論決定學院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 黨委書記主持學院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學院黨委重要活動,協調學院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學院黨委決議貫徹落實,支持院長開展工作。

學院黨委議事決策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學院黨委根據有關政策、黨員數量和發展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設立常務委員會。

第十八條 中國共産黨球王会体育官方app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院的黨内監督專責機構,在學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協助學院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執紀職責,建立健全懲防體系,保障學院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第十九條 院長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拟定和實施學院發展規劃和具體規章制度,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拟定和實施學院内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院長人選,組織做好幹部、人才選拔聘用及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

(三)組織拟定和實施學院重大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等方案;加強财務管理和設計監督,管理和保護學院資産;

(四)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五)組織做好學生學籍管理,開展招生和就業工作;

(六)組織做好安全穩定和後勤保障工作;

(七)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接受社會捐贈;

(八)向學院黨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等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學院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群衆組織和學術組織開展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規和學院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院長辦公會是學院行政議事決策機構,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學院黨委讨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學院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由院長召集并主持,必須有半數及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會議成員一般為學院行政領導班子成員,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等可視情況參加會議。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立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為院内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學術委員會根據學科專業與教師規模确定委員人數,可設主任委員1名,根據需要設副主任委員若幹名。主任委員可由院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産生;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體委員選舉等方式産生。根據需要,在學術委員會下設置專業建設委員會、質量評估委員會等專門治學機構,承擔相應的工作職責。

學術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術咨詢。對學院有關工作進行學術性審議并提出咨詢建議;

(二)學術審議。對科研立項、成果評審、技術推廣轉化等開展評審;在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等事項中進行科研水平、科研成果的評議;在獎勵推薦、人事聘任等事項中,進行學術認定;審議專業申報、基地建設等涉及的學術事宜;

(三)學術仲裁。對涉及學術争議問題、學術行為規範問題等事項進行論證和咨詢;

(四)制定和修改學術委員會章程。

學術委員會的章程、具體議事規則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依據相關法律和章程開展活動。學院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在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其日常工作。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學院章程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院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院年度工作、财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讨論通過學院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院内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院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院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院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讨論決定應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和學院團委的指導下,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發揮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職能。

學生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聽取、審議并通過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學生會工作機構;

(三)制定、修改學生會章程;

(四)向學院提交關于教育教學、管理和服務等事項的提案;

(五)讨論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四條 學院實行兩級管理體制。學院根據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需要,由院長提出,學術委員會審議,院長辦公會和學院黨委研究決定,設置二級學院和教學部。

第二十五條 學院所屬系(部、院)實行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制度、系(部、院)務會議制度和學術委員會議制度。系(部、院)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讨論決定系(部、院)内部的重大事項,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議、系(部、院)務會議和學術委員會議在各自職責範圍内行使職權。

第二十六條 二級學院是學院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與創新的具體組織、實施與管理單位,在學院辦學過程中發揮主體作用,在學院授權範圍内實行自主管理。

二級學院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單位規劃工作。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組織制定本單位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人才培養工作。組織實施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資源建設,開展學生綜合素質教育、創新創業及就業指導工作,加強日常教學管理和質量控制,确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負責本單位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制定本單位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本單位教師師德建設和“雙師”素質培養、考核工作,建設高水平專兼結合的教學、科研團隊;

(四)負責本單位實訓基地建設。對接産業升級和企業技術進步,滿足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需要,與企業共建專項和綜合實訓、實訓基地;

(五)組織開展本單位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國際交流活動;

(六)負責本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年度招生計劃,制定内部管理機制和獎懲制度,管理和使用學院核撥的經費及資産,做好安全穩定工作;

(七)履行學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 教職工

第二十七條 學院教職員工是指受聘的專任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學院教職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工作職責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使用學院公共資源;

(二)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獲得專業技術職務;

(三)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和獲得工作條件;

(四)獲得公正評價與發展機會;

(五)知悉學院改革、建設和發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對學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就職務、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提出申訴與救濟;

(七)法律、法規和聘用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八條 學院教職員工履行下列義務:

(一)守法愛國,自覺抵制錯誤言行;

(二)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

(三)履行崗位職責,恪盡職守,勤勉工作;

(四)尊重和愛護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五)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六)珍惜學院聲譽,維護學院利益;

(七)法律、法規和聘用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九條 學院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度,依法自主聘任各類人員。

(一)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其中教師實行教師資格認定制度和教師職務聘任制度;

(二)管理人員實行聘用制度;

(三)工勤人員實行聘用制度。

第三十條 學院建立獎勵制度,對在教學、科研、專業建設、管理、後勤保障、社會服務以及提升學院社會影響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進行表彰獎勵。

第三十一條 學院建立違法、違紀處分制度,對于違法、違紀的教職員工,依據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

第五章 學 生

第三十二條 學生是指被學院依法、依規錄取,取得入學資格,接受學院教育的受教育者,分為普通高等教育學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以及在職學習、在學院接受培訓等其他類型的受教育者。普通高等教育學生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學院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按要求使用學院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院内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化體育等活動;

(三)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業和素質養成活動并考核合格後,獲得相應的學曆證書;

(四)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及在滿足相應條件下申請轉專業;

(五)知悉學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其他涉及個人切身利益的事項;

(六)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對學院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七)對學院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院、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院、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财産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八)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三條 普通高等教育學生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

(二)努力學習,完成規定學業和素質養成任務;

(三)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助學貸款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四)珍惜和維護學院名譽,維護學院利益;

(五)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及學院相關規定,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六)愛護并合理使用教育設施和生活設施;

(七)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四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德智體美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未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按照學院學籍規定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肄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第三十五條 學院按規定為學生提供獎助學金等資助項目。

第三十六條 學院依法建立學生權利保障機制,規範學生申訴處理的程序,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 學院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院争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對違法、違規、違紀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 學院支持學生在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内組建學生社團。學生社團經學院批準成立,在法律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規定的範圍内開展活動,服從學院的領導和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成人高等教育、在職學習、在學院接受培訓等其他繼續教育類型的受教育者,其權利和義務按學院相關規定執行或依法依規另行約定。

第六章 經費、資産、後勤

第四十條 學院建立健全資産和經費的使用與管理制度,為開展辦學活動、服務師生提供保障。

第四十一條 學院國有資産是指由學院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币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付學院的資産,學院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産,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法律法規确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産。

學院國有資産包括:流動資産、對外投資、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和其他資産。

學院建立和完善資産配置、日常管理、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資産處置等管理制度,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産管理體系。學院對擁有的資産享有法人财産權。

學院保護并合理利用學院名稱、聲譽和知識産權等無形資産。

第四十二條 學院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财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經營收入、捐贈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學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财務管理體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實施預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務規章制度和審計監察制度,規範校内經濟運行秩序,接受上級監督。

第四十四條 學院積極拓寬辦學資金來源渠道,鼓勵和支持院内各單位、部門面向社會、企業籌措經費,保證辦學經費逐步增長。

第四十五條 學院積極接受社會各類捐贈,接受捐贈及使用的原則為:符合國家以及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各類捐贈必須是捐贈者的自願行為;學院給予捐贈者各種形式的獎勵;尊重定向捐贈者意願,其捐贈資金或實物不挪作他用;接受捐贈者監督與指導。

第四十六條 學院堅持勤儉辦學,合理配置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七章 社會服務和外部關系

第四十七條 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市場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主動适應社會發展需要,結合民生需求和行業發展實際加強專業建設。學院履行民政部培訓中心、民政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民政部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全國民政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中國社會工作學會秘書處的職責,提高服務社會的能力。

第四十八條 為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學院加強集團化辦學探索與實踐。根據學院發展需要,推進學院理事會建設。

第四十九條 學院設立校友聯誼會。

校友聯誼會負責學院校友聯誼活動,旨在弘揚學院優良傳統,加強校友之間、校友與母校之間、校友會與各校友分會之間的聯系,主動為校友服務,團結廣大校友,共同為學院的建設發展貢獻力量。

第八章 學院标識

第五十條 學院院徽是由白色、藍色兩種色調組成,整體圖案是一個張開雙臂、擁抱太陽的人物形象。體現學院奉獻愛心、服務社會的民生情懷。

第五十一條 學院院旗長1.92米,寬1.28米,旗面為藍白色,以旗杆在左為正面,學院名稱為藍色,位于旗面正中偏上。

徽章:題有院名的圓形證章。

學院院歌是:《我願》。

學院校訓是:求知躬行、德才相彰,崇揚仁愛、服務社會。

學院網址是:www.badouai.com

第五十二條 院慶日為11月3日。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改,須經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讨論、院長辦公會審議、學院黨委審定,由學院法定代表人簽發,報民政部審核、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核準。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黨委解釋,學院辦公室負責監督執行。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核準後,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長逸路188号18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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